
广东的夏天来得早,五月初就能感受到热浪。菜市场里的豆角倒是水灵灵的,一把一把扎得整齐,翠绿里透着新鲜。排骨摊前,老板娘正忙着给客人斩件,手起刀落,骨头带着点肉,大小均匀。有个老主顾站在边上等着,嘴里念叨着:“今天买点排骨,回去跟豆角炖一炖,家里人爱吃。”老板娘抬头笑了笑,“这时候的豆角嫩,炖出来的汤都甜些。”于是,就这么被提醒了——排骨炖豆角,这道在广东人家饭桌上常见的家常菜,做法不复杂,味道却扎实。
排骨买回来先用清水泡一泡,去掉些血水。锅里烧开水,把排骨倒进去,看到表面变色、浮沫出来就捞起来,这样炖出来的汤汁才清亮。豆角摘成寸把长的段,两头的筋要撕掉,否则吃到嘴里发柴。锅里放点油,先把几片姜爆香,再把排骨倒进去翻炒几下,让表面微微发黄。这时候倒进开水,淹过排骨就好,盖上盖子用中小火慢慢炖。大约半个钟头以后,揭开盖子,排骨的香气已经散出来了,汤色也白了一些,把豆角放进去,加盐调好味,继续炖。等到豆角变软、颜色变得更深些,就可以关火。有的人家喜欢放两颗蒜头,增添风味;也有加一小块陈皮的,说是去腻。
炖好的排骨豆角端上桌,排骨已经炖到骨头都能轻轻抽出来,肉吃起来软烂不塞牙。豆角吸饱了肉汤的滋味,甜丝丝的,比肉还受欢迎。汤汁不多,但刚好能拌一碗饭,米粒裹着淡淡的肉香和豆角的清甜,是再平常不过的美味。这道菜不讲究摆盘,也不追求什么名贵食材,就是老老实实地炖,认认真真地吃。
傍晚时分,天色暗下来,一家人围在饭桌前,筷子伸向那碗冒着热气的排骨炖豆角。小孩专挑豆角,老人爱吃软烂的排骨,年轻人则把汤汁浇在饭上,大口扒着吃。窗外或许有蝉鸣,或许有雨声,但屋里只有碗筷碰撞的声响和偶尔几句家常话。这样的晚饭,吃得舒坦,也吃得踏实。排骨炖豆角不是什么大菜,却是很多人心里“家”的味道——简单,温暖,一吃就知道,这是广东人做饭的路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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